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度第二次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之内。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可全年随时申报,博士后设站单位随时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分别以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为时间节点分批次审核并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分批次审核并择优确定资助人选。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申请人向推荐单位递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2)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2、报送材料
(1)《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2)学院推荐报告一份。
3、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5月、8月、11月分批次公布。
五、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信息及具体流程参考《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中国博士后网)。有意申报人员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
希望各单位做好2019年度第二次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8754011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