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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按照随时申请、适时评审、择优资助、先到先得的原则开展引进项目资助工作,每年组织3次专家评审。现将2019年第二批引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

 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7.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9.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于2019615日前申报,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61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其进站时间须不早于提交申报材料时相邻批次时间节点的6个月以内。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程序为:

申请人于201961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报送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

材料。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8月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各流动站所在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人员按时申报,并按照《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及本通知向申报人员做好政策解释。

2、相关申报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进行下载。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7-68754011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编:430072

附 件: 1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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