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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08 浏览人次: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选拔和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员工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身心健康。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居本专业年级前列(汉语言文学和对外汉语专业前30%,人文科学试验班前70%),体育成绩合格,综合考评优良。

3全国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模范遵守老员工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行端正,积极参加课内外的集体活动。

专业成绩排名前5%且符合上述条件者,直接获得免试研究生资格。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必修课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2、受过各种处分者。

3、不服从推荐安排者。

4、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二、推荐程序

1、员工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由各班导师、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员工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者进行评议和核查。具体办法见《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3、由学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计算申请人综合得分;

4、由学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拟定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和就读专业,并张榜公示,听取反馈意见;

5、由学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定,并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6、被推荐人填写《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专用)》;

7、由学院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教务部。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

四、对获得免试资格人员的要求

1、获得免试资格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全部学业,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

2、获得免试资格者在入学前不予办理出国或就业的各项手续;

3、获得推荐资格的员工须根据接受学校的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五、其他

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本办法由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本办法从20149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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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

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一、综合分的构成

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由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5%,综合素质评价占15%

综合评分 = 学习成绩分 + 综合素质分

二、学习成绩评分

学习成绩分 = 平均学分绩×85%

平均学分绩的计算办法是:

平均学分绩=(成绩学分1+成绩学分2……/应修学分之和

学习成绩只计算本专业培养方案上规定的1—3年级的全部必修课。

三、综合素质评分

综合素质分 = 学术科研及相关表彰分 + 社会工作及综合表彰分

综合素质评分以15分为限。

(一)学术科研及相关表彰(上限10分)

1、在国家权威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10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增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6分;

3、在公开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1分,累计不超过2分;

4、公开发表非学术文章每篇0.25分,累积加分不超过2分;一般新闻消息不计分(具体情况由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5、获得国家级老员工科研立项并且已办理结题手续的,6分;

6、获得学校老员工科研面上项目立项并且已办理结题手续的,2分;

7、获全国专业竞赛或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6分;

8、获全国专业竞赛或科研成果评比二、三等奖,或获省级专业竞赛或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4分;

9、获省级专业竞赛或科研成果评比二、三等奖,或获校级专业竞赛或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2分;

10、获校级专业竞赛或科研成果评比二、三等奖,1分;

11、获得学院本科论文报告会优秀论文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说明:

1、论文第一作者,得分为每项分值×1;第二作者,得分为每项分值×0.5;第三、四作者,得分为每项分值×0.3;第五及以后作者,得分值×0.1。如第一作者是指导老师,则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依次类推。

2、刊物级别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员工必须提供发表刊物原件。

3、同一成果发表于不同刊物不重复加分,只计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

4、获奖者必须提供证书原件。

5、成果奖的第一作者得分为相应分值×1,成果奖的第二作者得分为相应分值×0.5,成果奖的第三、四作者得分为相应分值×0.3;第五及以后作者,得分值×0.1。如第一作者是指导老师,则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依次类推。

6、同一成果获奖只计最高分,不同成果获奖可累加。

7、各种奖励指由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委托的组织颁发的。

(二)社会工作及综合表彰(上限5分)

1、全国学联主席,根据工作表现加3-5分;

2、全国学联副主席、省学联主席,根据工作表现加2-4分;

3、省学联副主席、校员工会主席团成员,根据工作表现加1-3分;

4、院团委副书记、员工会主席,根据工作表现加1-2分;

5、校团委、员工会部长以及院团委、员工会主席团成员、员工党支部书记、社团社长,根据工作表现加0.5-1分;

6、校团委、员工会副部长,院团委、员工会部长,班长、团支书、社团副社长,根据工作表现加0.2-0.5分;

8、获国家级社会工作及综合表现表彰,5分;(国家级三好员工标兵、三好员工、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三下乡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

9、获省级社会工作及综合表现表彰,4分;(省级三好员工标兵、三好员工、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三下乡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

10、获校级综合表彰,最高1分,其中三好员工标兵1分、三好员工0.8分、优秀员工0.6分;

11、获校级单项表彰每项0.2分,最高0.8